还没来得及说完,包厢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。 我脑子嗡的一声,轰轰作响。 我在夜总会陪酒时遇见一位很眼熟的客人。 还是说,我要把脸上最后一点微博的骄傲吞下去,把所有事情都说清楚。 梦里有人把我扛在肩上,我咯咯笑着:“爸爸,再高一点,再飞高一点!” “今天在这里见面,也是一段缘分。” 包厢里的男人们重新聚拢,开始新一轮的闲谈。 我声音很平静,听不出任何起伏。 “爸爸找了你好久,你走丢那天,我把整条街都翻遍了,到处贴寻人启事。” 他的眼神落在我右手手臂上,沉沉叹息。 细碎的声音伴着鲜血:“爸爸,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?” 葱油面还冒着热气,沈明珠的筷子悬在空中,迟迟没有落下去。 他走出那扇门,就变成了茫茫人海中和我无关的陌生人。 那里没有信号,没有路,进出都要靠熟人带。 我看到他眼角的红痣,呼吸停滞了一瞬间。 “囡囡。” 我尖叫出声,猛地睁开了眼睛。 “客人对葱花过敏!” 沈明珠不知道在想什么,挎住男人的胳膊小声嘟囔着什么。 我太想找到他了。 “你确实很用心,知道我女儿手上也有疤,但是,我遇到这样的人太多了。” 他们想让我喊爸妈。